各镇街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的决策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结合柳编工艺品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优先安排柳编工艺品及上下游配套产业复工
柳编工艺品行业是我县重要的富民产业、扶贫产业、创汇产业。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应在严格落实复工审批程序的基础上,优先安排柳编工艺品及上下游配套产业复产复工,积极为柳编工艺品及上下游配套产业复产复工提供必要的便利。
二、激活村居(社区)内柳编工艺品加工点
柳编工艺品产业的复产复工,与分布在全县各村居(社区)内的加工点密切相关。各镇街(开发区)要鼓励各村居(社区)结合村内生产实际情况,采取居家分散加工、集中收货等方式推动加工点尽快恢复生产。村居(社区)内大型加工点确需集中生产的,各镇街(开发区)可指导加工点参照工业企业复工申报程序进行复工申报和审批;小型加工点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可采取分组错时上工等方式防止人员大量积聚。
三、打通柳编工艺品收放货物流通道
已复产复工的柳编工艺品加工企业向县商务局提供需要进入村居(社区)加工点的车辆信息和驾驶员信息,县内通行证由县商务局和交通运输局在做好审查的前提下,共同出具;县外车辆通行证,由县交通运输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各镇街(开发区)要向辖区内各村居(社区)下发通知,对拥有运输工艺品通行证的车辆予以放行,同时做好工艺品运输车辆入村后的防控工作。
工艺品运输车辆在进入村居(社区)前,必须完成车辆消毒,工艺品运输车辆司机和工作人员需按照要求佩戴口罩。车辆入村后到指定地点,对货物进行核验和装卸,核验和装卸期间车辆司机和工作人员应当尽量减少与村居内其他人员接触。
对县外运送工艺品及生产相关配套物资(含布、木、铁丝、配饰、配件等),由县内工艺品生产企业到高速口或国省道交界处进行交接。货物由县内人员装卸,县外车辆司机和工作人员不得下车,货物交接完毕后,县外车辆原路返回,原则上不得驶入临沭境内。
上述各项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根据疫情变化和相关规定适时调整。各镇街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可结合本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措施。
临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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