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电子烟(Certain Electronic Nicotine Delivery Systems And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139)作出337调查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19年4月23日作出的初裁(Order No. 22)不予复审,即美国企业XFire, Inc. of Stafford, Texas 为缺席被告。
2019年4月1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19年3月28日作出的初裁(Order No. 18)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中国广东Infinite-N Technology Limited of Shenzhen City,Guangdong Province, China的调查,并发布一项同意令。
2019年3月2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19年2月27日作出的初裁(Order No. 9)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美国Vapor Hub International, Inc., of Simi Valley, CA的调查;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19年2月28日作出的初裁(Order No. 11)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美国Limitless Mod Co. of Simi Valley, CA、美国Asher Dynamics, Inc., of Chino, CA、美国Ply Rock of Chino, CA的调查。
2018年12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电子烟(CERTAIN ELECTRONIC NICOTINE DELIVERY SYSTEMS ANDCOMPONENTS THEREOF)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139)。
2018年10月3日,美国Juul Labs, Inc., of San Francisco, CA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10,070,669、10,076,139、10,045,568、10,058,130、10,104,915),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