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涉华电气连接器及其元件和产品(Certain Electrical Connectors, Components Thereof,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案件号337-TA-1043)作出337调查部分终裁:经过复审,认定不存在侵犯337知识产权的行为,并终止本案调查。
2019年6月2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337调查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18年4月12日作出初裁,即存在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但涉案企业中国江苏Bosch Automotive Products (Suzhou) Co., Ltd. ofJiangsu, China不满足337条款中的条件(do not satisfy the importation requirement ofsection 337(a)(1)(B))。2019年5月7日,申请方和涉案方要求重审。利益相关方在7月15日前可提交书面材料。
2018年7月2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18年5月28日作出的初裁(Order No. 30)予以撤销,原裁决为行政法官部分批准申请方提出的动议并认定美国专利7,004,766的权利要求1和9无效。
其中,中国江苏Bosch Automotive Products (Suzhou) Co., Ltd. ofJiangsu, China 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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