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中国柳编之都 临沭柳编官方网站~

设为首页 | 会员登录 | 会员注册

首页 >> 商会制度

临沭县编织工艺品商会自律公约

作者:liubian 发布时间:2016-11-04 16:10:28  浏览人数:

(2009年11月19日临沭县编织工艺品商会三届一次理事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维护柳编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涉柳单位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大局意识和质量意识,规范会员行为,提升条柳行业形象,促进我县条柳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临沭县编织工艺品商会章程》制定商会自律公约,经本商会全体会员协商已达成共识,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二条 会员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遵守商会章程、会员管理办法、自律公约和其他有关规定;

(三)按照守法、诚信、公平和等价有偿的原则,严格自律,合法经营,参与公平竞争,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四)遵守行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商会的声誉;

(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道德水准;

(六)制止并及时举报行业内有关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条 会员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一)以各种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其他会员的声誉和商誉;

(二)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随意哄抬价格,抢购资源,干扰和破坏正常的经营活动,扰乱条柳市场秩序;

(三)未经商会同意,而以商会名义擅自组织各种活动;

(四)未经商会同意,严禁擅自使用“中国柳编之都”、“临沭柳编”等名称;

(五)为商会提供虚假信息。

第四条 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商会给予以下处分:

(一)警告;

(二)书面批评;

(三)暂停会员资格;

(四)吊销会员资格。

第五条 本商会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自律公约督察组,对会员比较大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鉴定,提出处理意见,经会长批准,由秘书处进行处分,并在商会网站公告。

第六条 会员有义务配合督察组进行违规调查。

第七条 会员有权通过商会秘书处对商会的处分提出申诉。

第八条  商会有权监督检查本自律公约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制度执行情况。

第九条 本自律公约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第十条 本自律公约商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分享到:

版权所有 临沭县柳编工艺品商会 中国柳编之都 中国临沭柳编工艺品商会 客服QQ:157682501 邮箱:157682501@qq.com
网址:http://www.willowchina.com 地址:临沭县高创中心 备案号:鲁ICP备14036307号 技术支持:智峰软件